(七) 台北士林夜市必玩攤位遊戲

久仰士林夜市的大名,黃昏時分就從台北101轉戰到士林夜市。

依然是坐捷運過去,乘淡水線到劍潭站下車,1號出口是最近的了。也可以在士林站下車,同時也能坐各種公交,不過遊客的話還是建議坐捷運,畢竟下車方便也不容易迷路。

台北的捷運,站與站之間距離不遠,即使像我們一樣從台北101站到劍潭站看似要十二個站,但事實上時間還是超快的。

台北捷運路線圖: http://tw.piliapp.com/mrt-taiwan/taipei/

士林夜市是台北有名的夜市,有超過五百家店舖和攤販。下午四點就開始營業,直到凌晨一點才陸陸續續關門。所以久仰的我們當然要跑去一賭夜市風貌,在坐捷運的時候,L又睡着了,挨着旁邊又沉沉的睡去。我已經盤點過了,在這個旅途中,我拍得他最多的照片便是睡着的照片,類似是這樣……

這個整天喊「累」,瘋狂找機會坐着的男人,我當時看着他又睡着的樣子,我是這樣默默的跟自己說「別生氣、不能吵架、忍耐是美德、我是一個好女人、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、色即是空、要治國必齊家、撒嬌女人最好命……」也只能…用這樣諸如此類的東西來安慰自己。所以為什麼唐僧對着誘人的白骨精要念經,就是為了淨化自己的心靈,達到本是無一物,何處惹塵埃的境界。我想自己當時和唐僧達到的那虛空的境界應該差不多了。

從捷運站下車,跟着人群走就對了,會途經幾間運動門店,然後拐彎,從街口進入便是士林夜市了。其實說實話,士林夜市和寧夏夜市差不多,該有的店一個也沒少,只是多了一整個玩攤位遊戲的室內地方,以及位於二樓設有座位的美食廣場。

☆☆☆

我們先玩了攤位遊戲,自此我們迷上了夜市攤位遊戲,而且是上癮了的節奏。

而玩得歡天起地的我們,竟然忘記了拍照。

其實是他玩得得意忘形,而我看得興高采烈。

以前姐姐玩「羅馬復興」(Age of Empires),我總伏在電腦旁,看她起兵攻打別人的城牆,每當哨聲再起,我都會很興奮的看着,皆因又能看到姐姐派兵鎮壓,又如何把一個只有兩三個士兵、一個總部,建成一個盛大的皇朝,霸業待成,四海朝拜。也記得小時候經常去表哥家玩,每次總拉着表哥,要他玩「仙劍奇俠傳」,我喜歡坐他旁邊,一邊看他過關,一邊喂自己也喂他吃薯片。後來表哥每次只等到我去他家玩時才繼續玩,讓我每次來都能從上次結束的位置繼續看下去。就這樣,遊戲光牒買了一、買了二、又買了三,後來又出了「四、五、六」,不過這已是後話了。

某次,呀姨看到我跟表哥這情況,就跟我媽說:「你看要不長大了,把小女兒嫁到我們家吧。」

我在旁邊聽到,就跟呀姨說:「不行的,哥哥是不能跟妹妹結婚生小孩的。」

她笑笑說:「堂哥不可以,但表哥可以喔。」

聽罷,「那好吧,那我要嫁給表哥。」兩個大人也沒再管我,繼續說着他們原先的話題。但我想了想,覺得要把承諾說實了,便側頭跟表哥說:「那我嫁給你。」他說:「好啊。」當時也是想,以後若是自己能一直看着別人打遊戲,喝着汽水、吃着零食,很幸福啊。

現在想想,願望好像仍沒改變過。悠閒的時候,若然有個人能讓你陪着,他玩他的遊戲,甚至為你玩着無聊的單機遊戲,只為了讓你看到他英勇過關斬將的模樣,也很不錯呀。嘴裡吃着你遞到他嘴邊的零食,或手都伸到他嘴邊,卻偏是快速放回自己口中,讓他張着嘴巴無所惜從,然後笑罵自己是「壞蛋」;偶爾在他玩遊戲時撒撒嬌,親親他臉頰,擋着他屏幕,或逼他分神,硬要他把自己剛剛隨口說的話再重覆一遍,說不上來就耍賴說他不重視自己,或在他旁邊逗逗貓,用貓爪抓抓他大腿,或非要在那本就擁擠的單人椅上,硬擠下自己,坐他腿上,讓他動彈不得,也可以躲進他懷裡蹭蹭他下巴還未剃乾淨的胡渣。然後一個周未的下午就這樣過去了。然後一生就這樣也過去了。

我總是把話題扯遠許多許多,明明這是一篇遊記。

☆☆☆

好,話說回來。因為太專注了我們兩人,竟然忘記了拍照這麼一件重要的事。

先是扔鉛球,其實是一個非常有重量的球,再扔去四個有點像垃圾桶的圓桶。六個球扔進兩個就有獎品,$100台幣一次。雖然感覺很容易,但那四個桶是有彈力,太小力又扔不進去,太大力就會反彈出來。最後花了$300 還是我們叫他優惠一下,老闆才願意讓我們把「爸爸」拿下。「爸爸」是我們之後才幫它起的名字。

玩得最久的是各種神槍手遊戲,男人嘛,一談起遊戲,哪裡會想得起來他之前有多累,腿有多酸。經過斌哥嚴密的分析(請腦補一個柯南查案時表情PLEASE),他說如果是玩轉盤式的,或是小氣球,即便給你的標會更多些,但難度也增大了。所以千選百選,還是選了大氣球,大氣球總共一排六個,給你六個標,一次$100,全中就有一百分,可以累積分,當時印象中六百分就能有一個半人高的公仔,一千分就有個像我一樣高的公仔了。當時看中了一個像我人高的「毛毛」,超想、超想把他帶回家,但最後花了$600,也只有大約300多分,根本不可能再嘗試,所以還是勸 L 停下了。最後拿到比「爸爸」小二個size的「兒子」,不過更證明到扔鉛球那老闆說的是對的,他說$300 可以拿到「爸爸」這樣size的公仔只有他這一家。當我拿到「兒子」後,我深表認同。

雖然有點像扔錢入海,而且自己也過了需要許多公仔陪着自己睡覺的年齡,但夜市嘛,玩玩攤位遊戲不拿點東西回家也不甘心~~ 最後的最後,是帶了五個公仔回家,三個放行李箱,兩個當是手提行李上的飛機,成功擠爆了家裡的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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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小妹

永遠芳齡二十,予盾的結合體,經常被逼營業,信奉詩酒趁年華的道理。不是細膩的人,畫畫都是很粗糙。喜歡拼圖,夢想有人送一萬塊拼圖讓我慢慢拼,因為自己不捨得買。小時候想過開漫畫店,一邊看漫畫一邊收錢。吃飯是偶遇,喜歡你也是一場偶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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